1917年生,江西省上犹县人。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参加“营前起义”并加入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上犹县独立团宣传员,湘赣省保卫局侦察员、技术书记、巡视员,红2军团6师18团2营特派干事,红2军团保卫局侦察员,红6军团52团连指导员。参加了湘赣、湘鄂川黔苏区反“围剿”和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120师359旅717团连指导员、营指导员、团组织股股长、营长。参加了收复晋西北七城战役,恒山地区蔚县、涞源伏击战、五台县、台怀镇反“扫荡”作战和百团大战。在南泥湾大生产中,他本人及所率717团2营分别荣获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部、政治部授予的“模范营长”和“模范营”称号。1944年11月任南下支队第1大队2营营长,参加了南下北返作战。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原军区359旅副参谋长,晋绥军区、西北野战军第2纵队359旅717团团长,第一野战军2军5师副师长。参加了中原突围、吕梁、运城和转战陕北、解放大西北诸战役。 新中国成立以后,任新疆军区独立骑兵师师长兼政委、兼和田军分区司令员,骑兵第7师师长兼政委、兼阿尔泰军分区司令员、中共阿尔泰地委第一书记,南疆军区副司令员,第54军副军长,新疆军区前指司令员兼南疆军区司令员,新疆军区副参谋长、参谋长,福州军区参谋长。1955年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1977年10月29日因公殉职,民政部授予“革命烈士”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