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年生,陕西省华县人。1924年考入西安市成德中学,翌年由团转入中国党员。 1926年任驻陕国民联军政治部宣传科科长。建团工作1928年按中共陕西省委部署策划1个旅于潼关起义,成立工农革命军,任军政委员、参谋主任。 1930年起任中共北平市委、天津市委、直南特委军委书记和大名中心县委书记,中共陕西临时省委负责人(做争取东北军联合抗日工作)等职。其间曾两次被捕 入狱。 抗战前期,任中共陕甘边区区委秘书长、洛川工委书记,延安民族学院副院长。1942年秋调中共中央晋绥分局工作,10月组建中共塞北区工委,任书记兼 塞北军分区政委,统一领导绥远和雁北地区党政军民的工作。1943年任中共中央晋绥分局委员,按照分局指示,一面抽调所属各地区党政军干部到偏关进行整风 学习,一面陆续派遣许多小部队、工作组、武工队进入绥远敌占区与游击区积极发动蒙汉民众冲破封锁,配合当地武装力量牵制打击、分化瓦解日伪军,坚持不懈地 开展隐蔽斗争,培养、推广了安正福武工队对敌斗争的典型。毛泽东曾批示安正福武工队是敌后斗争的方向,晋绥分局、军区也给予高度评价。1945年起,他任 中共中央晋绥分局常委、绥蒙区委书记、雁门区委书记兼军区政委,协同指挥绥远战役,组织领导各级党政干部深入广泛地发动群众支援前线。并派出不少地下党员 打入敌伪机构进行秘密情报与策反工作。1949年初,国民党绥远省主席兼“华北剿总”归绥指挥所主任、绥远保安总司令董其武受北平和平解放的积极影响,在 傅作义等人的劝导以及各方进步力量的推动下,指定由“绥远和平促进会”出面联络,并带着其给高克林等绥蒙党政军领导人的信函先行商讨谈判事宜,6月8日签 订了《绥远协议》。为保证协议得到落实,时任中共绥远省委书记兼省军区政委的高克林,根据毛泽东和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做了大量周密细致的工作,抽调富有统 战工作经验和熟悉金融、财贸、铁路工作的人员组成驻归绥联络处等办事处等办事机构;召开省委扩大会议,安排省委城工部部长兼归绥工委书记、绥远协议谈判代 表潘纪文报告了绥远问题谈判和签订协议的经过,会议传达了党中央、华北局对执行协议的具体要求,确定了省委的工作措施与步骤。他在全省县委书记会议及多种 会议上,反复宣讲贯彻执行绥远协议的问题,使党政军各级干部、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和平解决绥远问题的重要意义,激励大家为促进绥远和平解放争做贡 献。9月19日,绥远全境和平解放。随之领导进行了政权合并与部队整编,成功地推动了绥远和平合作、团结改造的进程。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绥远省委书记、省军政委员会副主席、省军区副政委,解放军第23兵团政委,中共山西省委书记兼省军区第一政委,最高人民检察署 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西北局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他是第一届全国政协 委员,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2001年6月18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