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生,女,山西省保德县人。1936年11月加入牺盟会投身抗日救亡工作。1937年冬参加动委会,任保德县动委会工作员,同年加入民族解放先锋队3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保德县牺盟会协助员,保德县妇救会组织秘书。1939年2月赴延安汇报工作。6月任晋西北妇委委员,妇救会组织部长。1942年6月1日与张凡结婚。同年11月任中共中央晋绥分局民委委员,晋绥边区抗联妇女部长。(因精兵简政,各救国会并入“抗联”,分设工、农、青、妇各部)。1943年12月参加晋绥边区整风运动,曾任晋绥分局党校二部妇女队指导员,为晋绥革命根据地培养了一批妇女工作干部。整风结束后回晋西北妇联任原职。抗战胜利后继任中共中央晋绥分局民运工作委员会委员,负责边区妇女工作。1947年派任静乐县土改工作团副团长兼中共县委委员、区委书记。1948年5月任晋绥分局妇委副书记,筹备并召开了首次妇女工作扩大会议,向会议报告了各地区发动妇女参加土改、整党、生产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提出了以后工作的任务。同年9月率晋绥边区妇女代表团( 12人)赴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参加了中共中央召开的全国妇女工作会议,向会议汇报了晋绥妇女在支前、纺织、参政、土改等方面的情况。1949年2月与沈谷南(晋绥边区民主妇联主席)、姜宝箴率晋绥妇女代表团(11人)出席了全国第一次妇代会。随后又参加了全国第一次青代会、全国第一次团代会。会后调任全国妇联生产事业部副部长。新中国成立后,于1951年秋入马列学院学习。历任中共沈阳市委党校教育长、党委副书记,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教育长,哈尔滨122厂(飞机制造厂)党委副书记,中共中央东北局政治部副处长。国家建材部组织部副部长,建材部机关党委顾问等职。1983年离休。后享受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