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生,湖南省宜章县人。1926年参加 农民协会,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参加湘南起义,随朱德、陈毅上井冈山。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栗源区赤卫队队长,工农革命军第4军10师29团3连连长,永新北乡游击队队长,红4军31团排长、连长,第1纵队1支队副大队长、大队长、副支队长,支队长,红1军团4军10师30团团长、师参谋长,12师师长,11师师长,少共国际师师长,15师师长,2师师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红1军团副军团长、4师师长,代军团长。参加了中央苏区反“围剿”和长征,先后10次负伤,荣获二等红星奖章。 抗日战争初期,任八路军115师343旅旅长,参与指挥平型关战斗及广阳战斗。1938年3月任115师代师长,转战晋西南,参与指挥了井沟、午城战斗。后与师政委罗荣桓率部挺进山东,开辟山东抗日根据地。1941年后任山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山东军区司令员,1943年赴延安,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44年5月中共中央党校通过《陈光同志的历史总结》,称其“是我党有数的军事人材之一”。其间所述《我的历史自传》是当今考证我党我军诸多重大历史事件的珍贵史料文献之一。 1945年4月23日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任七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其间毛泽东致信陈光:“你在山东执行的路线是对的,“七大”要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相信你能致力于开好这次大会”。8月25日离开延安,奔赴前线,几经周折转道与林彪、肖劲光、邓华等于10月29日抵达沈阳。后任吉辽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第6纵队司令员,宋将军区司令员兼哈尔滨卫戍司令员,第四野战军副参谋长,广东军区副司令员兼广州警备区司令员。 1950年被错误关押。1954年6月7日于武汉关押处逝世。年仅49岁。1988年4月,中共中央为陈光正式恢复党籍和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