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生,山西省兴县人。1924年太原师范毕业后回县人教。因思想激进,向往革命,曾被反动当局列为共产党嫌疑分子,幸遇校长牛友兰出面担保,方免迫害。 1937年6月参加牺盟会。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派任兴县二区区长。在所辖10个村中将8个村的主要干部更换为共产党员,组建了各村自卫队和群众武装工作组,大力开展减租减息、发展生产与合理负担的工作,采取按村分工合作、逐户落实的供给办法确保完成八路军、新军、牺盟会等抗日队伍和团体的后勤供应任务。发动各村党员和自卫队员潜入临近国统区内,利用各种关系千方百计弄回布匹、医药等急用军需品,选拔水性较好者乘夜抢渡黄河送往西岸的八路军河防部队。还派出黑峪口家乡的自卫队,给抢夺群众财物的一伙国民党,伤病员以有力打击与震慑。1940年起任兴县抗日民主政府秘书、副县长(主持机关日常工作)。在四项动员(扩兵、献粮、捐款、做军鞋)中,他随县委领导同志一起召集士绅座谈会,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士绅带头捐献,其中刘少白献粮50石、白洋700多元,牛友兰献粮150石、白洋8000元,刘训三献“豫丰货栈”全部物资,王作相献白洋1780元,杨邦翰献粮300石。当日军连续几年向晋绥根据地首府兴县发动“扫荡”时,他每次都自告奋勇奔赴抗敌斗争第一线,领导去区、村干部群众空室清野,运送物资,参战支前;组织民兵打游击,妇女儿童站岗放哨捉汉奸,维持地方治安。为了坚持抗战,渡过难关,他始终不懈地抓紧以开荒种地、纺纱织布、组织员工开展贸易为主的群众性生产自救运动;身体力行,不甘人后,带头纺线、碾米推磨、种田捡粮,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积极出谋划策,推动创建了县办铁厂、纸厂、煤窑、瓷窑、烟厂等一批小型企业,从而有效地解决了军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后方物资供应问题。他深入区、村发动民众同地主、高利贷者进行减租减息斗争,帮助农民减轻负担。征收公粮中,注意不同阶层群众的承受能力,强调关系群众利益与执行党的政策的一致性。 抗战胜利后,任兴县县长、晋西北行署建设处处长、晋绥第一专署副专员兼秘书长。土改运动中不仅参加了组织领导工作,而且亲率工作队于一区的几个村发动群众,斗地主、分田地,鼓动起农民的革命干劲和生产积极性;并在翻身农民中掀起父送子、妻送郎和大批青年主动请缨参军参战的热潮。1949年大军南下前夕,他作为晋西北行署秘书长提出:努力发展生产,做到自给有余,保障南下部队的供应。在他的倡导与投身生产贸易活动的示范作用下,迅速开办了一批油坊、酒坊等作坊,不少人搞起了小买卖。他有计划地组织人员带着大量黄油、烧酒、小米等土特产到内蒙古换回马匹,再去太原等地卖或换回白洋、食盐、布匹、糖和胶轮大车等,既克服了行署内部的经济困竭,又为南下大军提供了必须的资金、物品及运输工具,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 新中国建立后,历任兴县专署专员,中共中央华北局办公室秘书处主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秘书,山西省人民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常委、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等职。1993年9月10日在太原逝世,享年8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