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生,原名马本初,上海市金山县人。1935年在上海中法国立工学院参加学生救国会革命活动,被选为学生救国会委员。1937年到达延安,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在中央青委安吴堡青训班、陕北公学院学习;结业后调任中共中央青委工作,任中央青委陕甘宁边区青年委巡视员。1940年到晋西北抗日根据地,曾任晋西青年干部学校教育科长、党总支书记(贺龙兼任校长,罗毅担任副校长)。当时青年校借用民房做课堂,教学条件简陋,生活十分艰苦。方正之当时主讲社会发展简史。因学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他总是耐心细致地解答他们提出的各种各样问题,甚至连有关自然科学方面等不涉及教学内容的问题也要认真给予解答,使学员获得了广泛的知识。至1942年秋青干校先后办过3期培训班,培养了500多名青年干部。11941年他以笔名杭一苇写了一篇题为《兴县基督教堂的祸难》的文章,刊登在《抗战日报》上。文章揭露日寇对抗日根据地进行残暴的“三光政策”,甚至违反国际公法,对未参战的挪威在兴县的基督教堂烧光抢光,打牧师,侮辱修女,把教堂洗劫一空的滔天罪行。该文被评为当年的优秀作品之一。为动员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支援抗战,由他作词,张广洪作曲,创作了《快缴公粮》歌,在晋西北革命根据地广为传唱。后任晋西青年抗日救国会宣传部副部长,晋西南抗联文教部副部长。解放战争时期,调中共中央晋绥分局政策研究室任研究员。1946年曾深入农村进行调查研究,他与段云起草了《晋绥老区9县20村农村土地及阶级关系变化情况的报告》及《怎样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小册子,为各地掌握标准、划分成份提供了重要依据。后由于晋绥边区土改工作出现严重“左”的偏向,此册子被收回烧毁。1948年4月1日,毛主席在晋绥干部会议上谈到晋绥土改问题时说:“在你们这里,马克思主义本来就不多,有那么一点还烧掉了。”对这本小册子给予很高的评价。新中国成立后,方正之曾任中共宝鸡市委委员、宣传部长,中共陕西省委政策研究室组长,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马明方的秘书,国家劳动部办公厅副主任、代主任等职,是部里上上下下公认的大笔杆子。1968年7月逝世,终年5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