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昂(1916—2002),曾用名刘孝德、刘学德。江西省吉安县人。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九军团第三师第九团连政治指导员,红三十二军政治部敌工科科长、团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第一二O师三五九旅七一八团营长,八路军留守兵团警备第五团副团长,八路军南下支队分队长,湘鄂赣军区东分区参谋长,军政干部学校副校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原军区干部教导团团长,1946年8月调冀鲁豫军区任第一(泰运)军分区参谋长,同年11月任第一(泰西)军分区副司令员。1948年春,他参加了冀鲁豫边区的整党,之后调离泰西,任军区司令部参谋处长、华北军政大学高级干部队队长、副总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任第三十二步兵学校校长,南京步兵学校校长,南京军区炮兵副司令员,浙江省军区副司令员,南京军区空军政治委员,南京军区空军顾问。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83年3月离休。2002年1月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