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二地委干部,1949年参加华东南下干部纵队南下接管浙江,1958年担任前余杭县公安局副局长。马克勤(1913年-- ) 河北省沧县人。1938年参加沧县战委会,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沧县战委会宣传部部长、副主任、农救会主任,宁津县委民运部部长兼农救会主任,冀鲁边区农救会宣传部部长,宁津县委民运部部长兼敌工部部长、各救会主任,沧县县委委员兼城工部部长,沧青新静四边县委书记兼县长,津浦路北段工委委员兼沧州工委书记、铁路一大队政委、沧州市委副书记等职。1948年1月,任中共齐河县委书记。 1949年3月,任渤海区二地委组织部部长。随军南下后,任杭州市委组织科科长兼郊委书记,市委委员、组织部副部长兼纪检委副书记,建工部华东设计院副院长、总支书记,建工部西北设计院院长、设计局副局长,中国建筑学会秘书长,建工总局、教育局顾问等职。1982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