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云亭同志简介:

谷云亭(1913~1983),又名谷少川,河北省丰润县刘家营村人。农民家庭出身。1920年开始读私塾、小学。1924年到丰润城县立高小读书。 1927年考入滦县河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193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下半年任中共滦县县委委员兼共青团滦县县委书记。1934年考入唐山开滦高级护士职业学校,在学生中传阅进步书籍和党的秘密刊物,在开滦矿总医院创建党的外围组织“抗日自卫同盟”,任组织委员。建立“冬青社”,编辑、出版《冬青》刊物。力主抗日救国。1937年7月全国抗战爆发后,任开滦总医院党支部组织委员。同年冬回到家乡开展党的地下活动。1938年开办 “复生药房”,作为党的秘密联络站。冀东大暴动后,药房改为冀东抗日联军随军医院。同年夏参加领导著名的冀东人民抗日大暴动,任冀东抗日联军第十三总队政治主任,随队西撤受挫后返回冀东开展抗日游击斗争,任中共冀东特委组织部部长。1939年3月至7月任中共冀热察区冀东地区委员会成员、北宁铁路以北地区党组织负责人。1940年初以冀东地区党员代表身份赴延安出席七大。因大会延期,进马列学院学习。1941 年7月进中央社会部训练班学习。1942年转入中共中央党校一部第四支部学习。1943年8月被分配到中共西北局党校工作,任二区主任。不久,西北局党校并入中央党校,担任中央党校第六部副主任。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察冀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同年8月至1948年8月任中国解放区职工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委员。1945年10月回到冀热辽解放区,传达七大精神后,任中共冀东区委委员、组织部干部科科长。1948年7月至1949年6月任中共冀东区第十五地委常委,1948年10月至1949年6月任地委书记、冀东军区第十五军分区政治委员(至1949年7月),1948年12月至1949年7月任中共冀东区委组织部部长。1949年8月至1952年3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委员、组织部副部长。1952年2月至1966年12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务委员。 1952年3月至1956年1月任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部长。1955年4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1956年7月至1958年4月任中共河北省委书记处书记。1955年8月至1958年下半年兼任中共河北省委监察委员会书记。1958年2月国务院决定将直辖市天津市改为省辖市,归河北省领导。1958年6 月至1961年6月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处书记。1959年4月至1960年8月任天津市监察委员会书记。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处书记。1966年5月至12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务委员。1967年1月至12月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1973年10月至 1976年10月任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兼党的领导小组组长(至1977年11月)。1977年10月至1982年6月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其间,1977年12月至1978年6月兼任天津市委组织部部长。1977年12月至1980年6月任天津市第五届政协副主席。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3年7月11日病逝,享年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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