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男,原名厉广学。1916年生。黑龙江省呼兰县人。少年时读私塾,继而入呼兰县模范小学、齐齐哈尔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读书。小学毕业后,入北平私立民锋中学、黑龙江省第一中学学习。 1931年,日军占领齐齐哈尔市,厉男回原籍呼兰县,参加了张甲洲组织的抗日义勇军。1934年春,考入北平东北复光中学读高中,同年下学期考入东北交通职业学校。因积极参加抗日救国学生运动,被国民党当局列入逮捕黑名单,被迫于1935年7月去日本广岛高等师范学校留学。1936年6月回国,在北平参加了抗日救国运动,同年10月到陕西参加红军。193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于抗日军政大学毕业,分配到山西五台县做群众工作,后调任晋察冀军区第三地委书记,北方局敌工部副部长兼晋察冀军区敌工部部长、政工部长,晋察冀军区游击军政治部主任等职。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厉男被分配到沈阳参与接收日伪政权,同年11月5日,派至齐齐哈尔市,参与组建嫩江省政府,任嫩江省自卫处处长兼公安总队队长、政委,担负保卫嫩江省党政机关的安全与维护省城齐齐哈尔社会治安的重任。 1945年12月末,嫩江省党政机关撤出齐齐哈尔,公安总队编入警备二旅,厉男任自卫处长兼二旅副旅长,在龙江、景星、碾子山一带发动群众,开展剿匪、反特斗争。在斗争中他身先士卒,机智勇敢,及时粉碎了公安总队副大队长白绍武的阴谋叛乱行动。 1946年4月,率领公安部队参加了第二次解放齐齐哈尔的战役。进城后指挥公安干警接管了国民党省、市警察机关,开展了对伪满军宪特、汉奸恶霸的搜捕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工作三大原则\\\",经常深入群众中进行讲演,为建立嫩江省革命根据地,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巩固新生的民主政权,支援解放战争做出了贡献。 1947年2月,黑龙江、嫩江两省合并后,厉男任中共黑嫩联合省委社会部副部长兼公安处副处长,领导了对天主堂间谍案件的侦察工作,一举破获了以外籍主教胡干普为首的天主堂间谍案,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的对外政策,为公安司法机关侦察审理涉外案件创造了成功的经验。省、市公安机关建立之初,他注重队伍建设,狠抓公安基础工作和侦察工作,成绩显著,是黑龙江省保卫工作的开拓者。 1948年11月,厉男任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安总队政委。1951年后历任东北公安军副司令员、旅大市公安局长兼公安总队政委、检察院检察长、副市长等职。1959年厉男被错定\\\"搞反党宗派活动\\\",调离公安司法部门,任金州重型机械厂副厂长、棒槌岛修建委员会主任、大连港务局副局长。1965年任广州海运局副局长。\\\"文化大革命\\\"中,再次受到迫害。1976年任湛江港务局副局长、局长。1979年彻底平反后,任中共广州市委常委,分管政法工作。1981年任中共广州市委顾问组副组长,是广州市第七届和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3年7月,厉男在视察工作时心脏病突发逝世。终年6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