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1996)安徽省六安市人。一九二九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 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二十五军排长,红二十八军手枪团中队长。坚持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四支队教导大队大队长,淮南津浦路东联防司令部第三团团长兼政治委员,新四军第二师五旅十四团团长兼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松江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政治部副主任兼野战政治部主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二纵队四师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三十九军一一五师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空军第二航空学校政治委员,空军混成旅政治委员,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政治部副主任,中南军区空军政治部主任,广州军区空军副政治委员,福州军区空军政治委员,中国民航总局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顾问。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六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