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春和,男,汉族,1917年6月24日生,山东省寿光县天高镇巨家庄人。贫苦农民家庭出身。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激发起爱国热情,参加学校组织的抗日宣传队。1933年考入山东济南第一乡村师范学校读书,参加共产党员组织的读书会,阅读抗日救亡刊物,参加爱国活动。193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8人。1936年秋任中共山东省委巡视员,多次返回寿光县,帮助恢复和健全地下党组织。全国抗战爆发后,到山东乡村建设乡农学校训练班学习。八路军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成立后,帮助筹粮筹款,进行扩军工作。1938年4月加入八路军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任政治部民运科科长兼民运队队长。1939年3 月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一支队政治部组织科科长。7月在支队党的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共七大代表。同年10月至1940年秋赴延安出席七大。因大会延期,1941年进军政学院学习。1942年4月到中共中央党校一部学习,参加整风运动。1944年到八路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参加七大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山东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抗日战争胜利后回到山东工作。1946年1月任渤海军区基干团副政治委员、特务团政治委员。后任德州军管会秘书长,渤海军区政治部宣传部部长。1946年6月到1947年1月任新四军军部兼山东军区渤海军区第四分区政治部主任,1947年1月至 1948年2月任华东军区渤海军区垦利军分区政治部主任,1948年2月至1949年9月任垦利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至1948年6月)。率部参加解放鲁北重镇德州的歼灭战、恩县战斗、天津南站战斗、胶济线战斗、济南战役等,受到华东军区的通报表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东防空军兼上海市防空军政治部副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兵学校政治委员兼华东军区工兵指挥部政治委员,1959年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学员。同年10月至1964年 4月任南京军区工程兵副政治委员,1960年6月至7月任党委常委,同年7月至1964年4月任党委第一副书记。1962年12月至1964年5月任南京军区工程兵党的监察委员会书记。1963年7月至1964年2月兼任南京军区工程兵政治部主任。1964年9月转业到地方工作,任邮电部政治部主任,邮电生产指挥部第五办公室负责人。“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1970年1月任邮政总局负责人。同年6月至1973年任交通部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3年7月至1982年4月任邮电部副部长、邮电部核心小组副组长(至1977年9月),1977年9月至1982年4月任邮电部党组副书记。1984年任邮电部顾问。1988年离休。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中共七大正式代表。因病于2007年12月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