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范斋,原名李淑法,曾用名王范斋,1913年生,山东省肥城县新城办事处东尚里村人。7 岁入学,12岁失学后在家务农。1938年春,日军侵占肥城后,抗日斗争蓬勃发展,各村纷纷组织起抗日自卫队。李范斋被推选为本村自卫队队长,从此走上革命的道路。193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支部书记。1940年3月,被推选为尚德镇农会主席,同时任镇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同年5月,调任县委宣传部教育干事,主持党训班工作。8月,调任六区区委书记后,环境开始恶化,六区抗日工作转入地下。 1941年秋,七区两次被敌人洗劫,书记张鸿被捕。危难之际,李范斋调任七区委书记。次年1月,七区连续3 次遭敌人清剿,区长魏麟甫、助理员庞培新、姜宗博被捕。为保存革命力量,李范斋被调冀鲁豫区党校学习。 1943年10月,李范斋从范县调回肥城,被县委任命为六、七区区委书记,兼四小队指导员。仅两个月的时间,就将四小队这个只有编制而无人员的组织,发展成近百人的武装队伍,使两区党政组织基本恢复了正常工作,受到县委的表扬。 1944年,李范斋领导了六、七区的土地回赎工作,并带领群众镇压了六区的恶霸荣昌峰。1946年,他领导六、七区顺利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同年11月,调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领导民兵完成了破坏万德铁路,阻止国民党大军北上的任务。1947年,国民党重点进攻山东,他又领导六、七区区队、民兵、区村干部300多人在陶山进行了阻击战,坚持两天完成了任务,并率部安全转移到黄河西。同年秋,他与张海光主持了肥城县的党政工作。在布山被国民党三十九军包围后,2人果断指挥200多人突围到马家埠,无一人伤亡。 1948年6月,李范斋调华北局学习。1949年1月天津解放后,调天津工作。5月,天津市政工会建立,被任命为组织部长,领导进行了组织工人发展会员和建立基层工会的工作。1953年春,调任河西区委组织部长, 兼监察组长。 1956年春调任河东区委组织部长。翌年任区委副书记,兼监委书记。“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被停职,1968年任政治部主任,后又任监委书记。 1980年4月,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李范斋当选为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党组书记。1984年离职休养,享受正司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