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人,1929年12月18日出生,16岁被国民党抓兵。1946年在滇西楚雄团新兵二大队一中队服役。1947年在四川万县新编第七旅三十九团一营机枪连担任上等兵。1948年在湖南省兴山县124军223师449团一营机枪连担任上等兵。1949年担任十五军战防炮营通信兵。同年12月在成都郫县起义,参加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150师449团三营七连班长,1950年参加抗美援朝,1951年在南朝鲜水原作战负重伤,负伤后,陈秉信被送往地方医院治疗。先住汉城医院,后转高阳,最终转到吉林省榆树县第六野战医院治疗。伤愈后,返回原部队,继续投入战斗。1953年调炮兵530团野炮营二连任炮手。1955年2月9日在朝鲜定州复员。同年5月6日,由云南省劳动局安排,在西南地质局524勘探队507钻并队工作。1962年5月响应国家号召,退职回乡支援农业生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