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 年生于朝鲜忠清道一户农民家庭。1925年迁居吉林省磐石县拐子坑。1930年参加革命,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南满游击队教导队长、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一军一师五团团长等职。1930年磐石县委组织了七人“打狗队”,李明海就是其中之一。 1932年春,李明海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游击队的战斗生活十分艰苦,有的人经不起考验,投靠日伪军,给我党我军的活动带来很大的威胁。县委把严惩叛徒的任务交给了李明海,他接受了任务,兜里揣着一根细绳和一个大钉子,只身进入防守严密的山城镇,并找到了叛徒栖身的粮食加工厂。中午时分李明海来到厂子找到了那个叛徒,一见面就像老相识一样和他打招呼,那叛徒一时摸不着头脑,也就随口应和着,周围人误以为他们是朋友,都没介意。中午都回家吃饭去了,屋里只有他们二人,李明海边和叛徒说话,边暗中掏出小绳,猛然勒住叛徒的脖子,一会便昏死过去,李明海迅速地把钉子钉进叛徒的脑壳,然后,离开了这里。中午过后,人们才发觉在叛徒身上有张纸条,上写着“人民的判决,汉奸的下场。”这一惊人之举,使汉奸、特务闻之胆颤心惊。 1932年12月,李明海被任命为南满游击队教导队队长。 1933年9月,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一军独立师在玻璃河套成立。李明海所在的三团活动在柳河、通化、临江一带。 1934年11月7日,在中共南满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决定正式成立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一军,李明海任第一师第五团团长。 936年5月,李明海率团在新宾县小五家堡子同伪军遭遇,他在指挥战斗中突遇冷枪,壮烈牺牲。年仅3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