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超(1904年 -1936年8月) 出生于吉林伊通。1918年,考入长春省立第二师范学校读书,开始接触新文化、新思想。1921年,毕业回伊通县立第一小学当教员。1926年,升任伊通县立第十二小学校长。1929年,怀着“以法治国”的想法考入北平(今北京市)朝阳大学法律系。学习期间,加入进步组织互济会,初步确立革命思想。大学毕业后,应在河北当县长的好友邀请去该县当“帮审”。黑暗的现实使他“以法治国”的幻想破灭。1931年春,回到长春省立第二中学教史地课。不久,发生“九一八”事变,借教学机会进行抗日救亡宣传。1932年初,受聘到吉林市省立女子师范学校执教。同年夏,在中共地下组织领导的救灾募捐和反经读书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更加积极地组织学潮,宣传抗日,引导一大批爱国青年走上革命道路,以无比忠诚赢得党的高度赞誉和信任。1933年3月,中共吉林特别支部改组时,省委巡视员指定由他担任特支书记。同年5月,吉林地下党组织遭到破坏,前往哈尔滨向中共满洲省委报告情况,经组织决定留哈工作,参与编辑《抗日民众报》。1934年初,任哈尔滨市抗日救国会负责人,发展团结了一大批抗日积极分子。同年7月31日,带领大批进步工人举行“飞行集会”,震动了日伪最高统治者。1935年,任中共满洲省委秘书长,承担党的交通和文件发行工作。1936年春,他的行动引起敌人的注意,转移到安东(今辽宁省丹东市)负责党的工作。1936年5月,不幸被敌人逮捕。敌人妄图用重刑逼他说出中共满洲省委的情况,未能得逞,遂于同年8月将其秘密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