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国民(1913—2004)江西省吉水县人。一九二九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三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军总部警卫连排长,防空连副政治指导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军区第二军分区营政治指导员、大队政治处主任,冀中军区第七军分区十九团政治处主任,十七团政治委员,第八军分区二十三团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黑龙江军区绥化军分区副政治委员。中共绥化县委书记,东北野战军第七纵队二十师政治部副主任,十九师政治部主任,第四野战军四十四军一三○师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师政治委员,军干部部部长,军政治部副主任,东北军区第一文化速成中学校长兼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兵特种工程指挥部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工程兵政治部副主任,工程兵副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是中国共产党第九、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于2004年11月2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