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华民(1929—),曾用名宋鸿珍。山东省肥城县(现为市)边院镇人。1946年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小学教师、泰安(西)县第三区区委组织干事。1948年后,历任泰西地委和泰安地委总会计,泰安疗养院宣传、人事干事,团总支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1959年任中共山东省委学校工作委员会、省委高教干部处干事、指导员,1965年任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干部处指导员、副处长。1980年后,历任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副处长、宣传干部处处长、干部培训处处长、中共山东省委直属机关党委、党工委副书记兼省委直属机关端正党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委反对官僚主义“三自”(自学、自查、自改)活动办公室主任等职。1991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