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旭,原名郝德濬,1929年11月生,山东肥城县老城城里人。1946年10月,郝旭参加革命,194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革命后,历任冀鲁豫军区第一军分区政治部宣传队宣传员,军分区供卫处政工室政工员,军区供给部被服二厂一所文化干事,鲁中南第七军分区供给处供管股见习会计,泰西军分区供给处供销社会计,华东空军上海办事处政治处组织股干事,南京后勤部政治部组织科干事,华东防空军干部部任免助理员,南京军区防空军对空情报兵二二四团干部处处长、团党委常委。1958年,转业到安徽省委工交部干部处,后调任上海铁道医学院工作。历任大学部党支部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院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医学院政治干部部副部长兼机关党总支书记。1971年10月至1975年4月,调医学院组织组工作,任负责人。1975年4月至1978年8月,调上海机械学院总部复查组工作。1978年8月至1981年1月,调任上海铁路局职工学校,任领导小组成员、党支部书记、校长、党总支书记等。1981年2月,又调铁道医学院党委工作,任纪委筹备组副组长、“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党总支书记、医学院调研员等。1990年1月,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