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敬(1910 — 1989.12),化名陈景明,天台县人。1931年,在上海参加“左”联。1932年,回家乡参加青年救国会活动。 1933年3月,参加党领导的革命活动,组织学社,创办宣传马列主义的《浅水》半月刊,因而遭国民党当局逮捕。出狱后,参与创建“天台民众救国团”,进行抗日救亡工作。 193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天台城区区委书记、天(台)宁(海)中心县委宣传部长、天台县政工队党团书记等职。 1941年,奉命北上,任苏北新四军抗日根据地四分区社教服务团副团长、中共联抗特委组织部长、中共兴(台)东(台)泰(州)地委宣传部长。 1943年,调回浙江。4月,任中共路西县特派员。12月,调任中共诸暨中心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1945年2月,任中共路工委书记、金萧支队路西办事处主任兼县自卫大队政委。5月,改任路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兼县大队政委。为领导诸暨抗日武装斗争、开辟和创建路西县抗日根据地作出了重大贡献。 1945年9月,张子敬奉命北撤,任金萧地区干部团第三大队大队长。到苏北后,任华东野战军一纵队三旅民运科长、团政治处副主任、先遣支队教导员等职,参加了孟良崮、淮海、渡江等战役。 1949年5月,随军南下,历任中共浙江省委机关政治处主任,中共台州地委民运部长,台州行政公署副专员、党组副书记、代专员,浙江大学农科院党组书记,杭州丰华造纸厂党委书记兼军代表,浙江省劳动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等职。 1958年10月,调水电部十二工程局,先后参加新安江、富春江大型水电工程的建设工作。在反右中,受到错误处理。离休后,撰写了数十万字的革命回忆文章。1989年12月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