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俊亭(1918—1939),女,字漱玉,安徽宿县城关人。7岁入学,跳班升级,12岁时就考入宿城毓秀女中。善演讲,口才出众。“九·一八”事变后,俊亭萌发了强烈的爱国思想,在枕头上精心刺绣国耻纪念日“九·一八”三字。1936年俊亭毕业于凤阳师范,到江苏南京八卦洲小学任教。她一贯宣传妇女解放,主张妇女婚姻自主,抗拒家长包办婚姻。1937年“七七事变”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俊亭从江苏毅然回宿。与同学王国祯、黄锡兰、沈道蕴等人参加了抗日总动员委员会组织的教育人员战时后方服务团。俊亭绘画、歌咏、演剧无不擅长。1938年春,俊亭随宣传队到宿县湖沟、任桥一带慰问前线驻军。1938年5月,宿县沦陷,俊亭投身抗日洪流,由学生军团转至陕北延安。在抗日军政大学学习结业后,分至微山湖地区和男同志并肩作战。后随王烽舞领导的一大队到萧县、丰县一带活动,被留在苏鲁豫特委机关负责组建妇女委员会工作。1939年5月,苏鲁豫特委改为苏鲁豫区党委(省级),并建立了湖边地委,常俊亭调到湖边地委任妇女部长,她为培养妇女干部,亲自编写教材、讲课,为《团结报》撰写稿件,赢得湖边群众的好评。1939年7月,湖边地区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湖西肃托事件”,常俊亭被王须仁诬陷为“托派”。被捕后,虽受尽酷刑,但她始终不向错误路线妥协,充分表现出一个革命者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英勇气概。 1939年9月15日遇害,时年21岁。不久,中共中央派罗荣桓亲临湖边地区纠正这一事件,并为常俊亭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