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美同志简介:

张传美(1928一1997),乳名张小存,男,汉族,1928年12月生,山东日照人。194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初中文化程度。 1942年7月至1945年10月,在日照县三庄区大沈马庄村民校任教。1945年11月至1946年12月,在日照县三庄区官庄乡吉洼村小学任教。1947年1一12月,在日照县芦山区(原三庄区)人武部任文书。1948年1一8月,在日照县芦山区粮库任干事。1948年9月至1949年2月,在日照县粮食局任干事,在淮海战役支前工作中立功两次。1949年2月,编入华东南下干部纵队第一支队第六大队第四中队,随军南下。 5月到达浙江杭州,后转台州,7月分配在中共温岭县委任会计。1950年3月至1951年10月,任中共温西区委副宣传委员。1951年10月至1952年4月,任温西区副区长。1952年4一6月,任温岭县财政科副科长。6一7月,任温岭县财政科科长。1952年7月至1953年9月,任温岭县财粮科副科长。1953年9月至1955年8月,任温岭县财粮科科长。1955年8月至1956年5月,任温岭县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956年5月至1957年8月,任温岭县副县长。1957年9一12月,任中共温岭县薯横区委书记。1957年12月至1958年2月,任中共温岭县委工作组组长。1958年3一5月任温岭县电器组组长。6一9月,任温岭县礁山港码头兴建委员会主任。1958年10月至1959年1月,任中共松门炼焦厂支部书记。1959年2一10月,任中共温岭县玉环工委委员。1959年10月至1960年9月,任中共玉环徉坑盐场委员会书记。1960年9月至1961年6月,任中共新河人民公社委员会副书记。1961年6月至1962年5月,任中共温岭县委调查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1962年5月至1967年5月,任温岭县商业局局长(1963年3月至1964年12月兼任县商业供销党组书记,1964年12月至1967年5月兼任县商业供销粮食党组书记)。1967年5月至1968年5月,因受“文化大革命”运动影响靠边站。1968年5月至1977年2月,任温岭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副组长(1968年10月至1970年11月兼任县商业局革委会主任,1970年11月至1971年4月兼任县商业局革领组组长)。1977年3月至1982年1月,任中共温岭县委宣传部副部长(1977年12月至1978年12月兼任县委宣传部党委副书记)。1982年2月至1984年4月,任温岭县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984年5月至1985年4月,任温岭县计划委员会主任及巡视员。1985年4月离休,正县级,享受地专级医疗、交通待遇。1997年6月病故。

纪念文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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