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柱(1926—),男,汉族,1926年4月生,山东泗水人。194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高小文化程度。 1941一1943年,在家乡泗水县岔河村给地主家做雇工、长工。1944年2月至1945年2月,在鲁南军区第九区中队当通讯员,参加抗战。1945年3月至1946年3月,在鲁南军区邹东独立营一连当通讯员、党支部小组长。1946年4一10月,为鲁南军区十师十九团一连战士,期间因受炮伤在军区卫生部四所疗伤3个月。1946年11月至1947年10月,在鲁南军区卫生部通讯排先后任班长、副排长。1947年11月至1949年3月,先后在鲁南军区特务团、鲁中南纵队四十七师一三九团、人民解放军三十五军一〇三师三〇七团团部任警卫员、警卫班班长,参加淮海战役。1949年4月参加渡江战役。7月,抽调到浙江省军区教导大队七中队四小队?学习军事,期间参加剿匪和群众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1950年3月,在开化县大队先后任一连一排三班班长,二连党支部委员、通讯班班长,军分区管训处二中队副分队长、分队长、副中队长。1951年9月因公受伤,先后在衢州军分区医疗队、华东野战军第七医院疗伤。1952年调浙江省卫生厅第二康复医院三所任党支部书记。 1953年2月,调任玉环县城区人武部副部长。1954年8月,转业到玉环县百货公司任干部组组长、党支部书记。1955年9月至1956年8月,在温州专区干部文化学校学习。1956年9月至1957年9月,任玉环县水产供销公司副经理。1969年8月,任中共玉环县印刷厂党支部书记。 1979年11月退休,1982年10月改办离休,享受副县级政治、生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