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根(1927—2010),男,汉族,1927年2月生,江苏丹阳人。194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3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高小文化程度。 1943年7月至1945年11月,在新四军江苏金坛县警卫连,参加北于桥战斗、丹阳张埝战斗、金坛夏溪战斗。1945年11月至1946年5月,在江苏省金坛县独立二团一营营部任通讯员。1946年5月至1947年3月,在华中军区六师十八旅五十四团三营机枪连,参加泰兴杨花桥战斗、七战七捷、涟水保卫战、王家口战斗。1947年3月至1949年2月,在华东野战军六纵队十八师五十四团三营机枪连,参加孟良崮阻击战、淮海战役彭庄蚌埠阻击战,因作战勇敢荣立三等功。 1949年3月至1952年7月,在二十四军七十二师二一六团先后任三营机枪连战士、副排长,二营机枪连副排长,二营四连排长,因学习和工作积极荣立三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1952年8月至1956年10月,在该师二一五团先后任三营七连排长、党支部委员,三营机枪连副政治指导员,三营九连副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炮兵营七十五无座力炮连副政治指导员、营党委委员兼党支部书记,二营六连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1956年11月至1960年3月,在该师二一六团任七连政治指导员。1960年3月至1961年4月,在该师炮兵团任二连政治指导员。1961年4月至1962年8月,在该师独立五十七反坦克炮营任副政治教导员、党委委员。1962年8月至1964年4月,在该师炮兵团加强炮营任副政治教导员。 1964年4月转业到浙江玉环,在人民银行玉环县支行工作。1964年12月至1965年3月,任玉环县财政税务局局长。1965年3月至1966年5月,任玉环县财政税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1966年5月至1969年5月,任玉环县财政税务局政治教导员。1970年2月至1971年7月,在玉环县手工业局工作。1971年8月至1972年12月,任中共玉环电厂支部书记。 1972年12月至1977年5月,任玉环县工业交通局革领组组长。1978年8月至1984年6月,任玉环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1985年4月离休,享受副县级政治、生活待遇。2010年4月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