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惠之(1920-1991),原名胡恩田,山东省益都县(今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炒米村人。 1937年考入山东省立益都师范。 1938年1月参加八路军,后到岸堤学校学习。 193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9年到抗日军政大学总校学习。毕业后,任山东清河军区特务团政治处主任。 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东野战军第10纵队82团政治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28军246团政治委员。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 1961年4月至1964年5月任福建省军区政治部主任。 1964年5月任中共江西省委工交政治部主任。 1973年4月至1980年10月任江西冶金学院(现江西理工大学)革命委员会主任(院长)。 1983年退居二线。 1990年12月离职休养,享受副省级医疗、住房待遇。 1991年2月逝世,终年71岁。 1955年9月被授予上校军衔。 1957年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961年晋升为大校军衔。 是江西省第五届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