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长胜(1923—1977)男,汉族,山东省广饶县丁庄镇王岗村人,1923年11月生,194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高小文化,穆长胜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幼时在本村读过书、放过牛,稍长晒过盐、干过青救会会长。1944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后,先在广饶县十区区公所任副公安员,后任七区区公所公安员;1947年4月至1948年1月,参加中共渤海区三地委工作队在益寿县开展土改工作,任党内分区委员、工作组组长;1948年1月至1949年11月,任广饶县公安局审讯股股长;1949年11月至1950年1月,任广饶县人民政府司法科副科长;1950年2月至1953年4月,任广饶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人民法院院长;1953年4月至6月,任中共广饶县委委员,县人委副县长、党组副书记,县人民法院院长;1953年6月至1956年10月,任中共广饶县委委员,县人委副县长、党组副书记;1956年10月至1957年1月,任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局副局长;1957年1月至1958年12月,任利津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党组副书记;1958年12月至1961年7月,任淄博专署劳动局局长、党组书记;1961年7月至1962年12月,任中共广饶县委书记处书记;1962年12月至1963年9月,任中共广饶县委副书记;1963年9月至1967年3月,任中共广饶县委常委,县人委副县长、党组副书记;1967年3月至1968年9月,任广饶县革命委员会主任;1969年9月至12月,任广饶县革委副主任;1969年12月至1971年4月,任中共广饶县革委核心领导小组成员、县革委副主任;1971年4月至1977年5月,任中共广饶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兼县革委社队企业局局长(1977年2月始兼)。1977年5月20日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