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绍德(1923—1991)男,汉族,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西范村人,1923年5月生,1944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1945年5月至1946年3月,任广饶县八区各救会青年干事;1946年4月至1947年3月,任广饶县九区各救会青年主任;1947年4月至7月,在中共清河地委党校学习;1947年8月至1948年2月,任中共清河地委工作队队员;1948年3月至7月,任中共齐东县四区委民运委员;1948年8月至1949年1月,在惠民地委党校学习,任党分支书记;1949年2月至1950年9月,任中共齐东县四区区委副书记、书记;1950年10月至1951年4月,任齐东县整党队队长;1951年5月至1953年3月,任中共齐东县一区区委书记;1953年4月至1954年8月,任中共齐东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1954年9月至1958年3月,任中共齐东县委副书记;1958年4月至1961年7月,任中共邹平县委副书记;1961年8月至1962年6月,任惠民专员公署劳动局局长;1962年7月至1965年2月,任中共广饶县委委员、牛庄公社党委书记;1965年2月至4月,任中共广饶县委委员、大王公社党委书记;1965年4月至6月,任中共广饶县委常委、大王公社党委书记;1965年6月至1967年3月,任中共广饶县委常委、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1967年3月起受“文革”冲击,未安排领导工作;1970年9月任广饶县农林局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1972年7月任县农林局局长,同年11月任广饶县革委生产指挥部副主任、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副组长;1973年9月至1974年4月,任广北农场临时领导小组副组长(因病未上任);1975年8月起,任广饶县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1988年12月离休,享受司局级待遇。1991年6月26日因病逝世,终年6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