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仑(1919—2001)男,汉族,山东省莱州市人,1919年6月生,1939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年代历任山东省掖县五区青救会组织委员,掖县后坡区青救会主任,掖县青救会副主任,中共西海地委工作队队长,中共莱阳地委工作队队长等职。抗日战争时期,主要从事党的抗日救国运动;解放战争时期,主要从事党的基层政权建设和党的宣传工作,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出生入死,为巩固和发展解放区,付出了艰苦的努力。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1月任中共黄县县委副书记;1952年5月参加中国农民赴苏联参观团,任小组长;1953年3月调广北农场,先后任党委副书记、书记,渤海农垦局副局长;1960年5月任中共广饶县委第一书记兼县兵役局政委,1962年12月任中共广饶县委书记兼县人武部党委书记。1967年3月调惠民地区工作,先后任惠民地区革委生产指挥部工业组副组长,惠民地区革委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惠民地区革委农业办公室主任等职。1983年12月经组织批准离休,享受地厅级待遇。2001年2月病逝于滨州,终年8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