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丰祥(1925.12-1953) 男,1925年12月生,山东省威海市靖子村人,初小文化。1946年参加革命,194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大连公安总局被服厂纠察队员、公安总局总务处警卫员、事物员、保管员、会计科科员等职。 1953年1月9日9时30分,苗丰祥奉命与本科科员王际有、清洁工万柏德到总局沙河口区南沙河口坊弹药库清点弹药。11时30分,当苗丰祥等三同志正在弹药库房内清理弹药时,库房内存放的弹药突然发生爆炸,随即引发大火,苗丰祥等三同志当场牺牲。 苗丰祥有坚定的革命事业心和刻苦的工作精神。参加革命以后,能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努力掌握业务技能,在担任保管员工作的三年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他负责保管的武器弹药中很多是缴获或查获的日伪时期遗留下来的残旧品,型号多,品种繁杂,保管难度大,他在工作中从无怨言,遇到险活、脏活、累活,他总是冲在一线亲自劳作。由于他工作表现突出,1949年和1950年分别荣立小功两次,1950年被评为“三等模范”。 为表彰苗丰祥等三名英烈的事迹,缅怀他们的革命精神,旅大市人民政府公安局于1953年1月11日上午在大连烈士山为其举行了追悼大会。旅大市人民政府追认苗丰祥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