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超,1920年生,山东沂南苏村镇西李家庄人。1939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期间,1939年8月起南沂蒙县小学教员、区党校学员、区委委员、青救会会长、民运部部长、各救会工作队队长。解放战争时期沂南县区委书记、县委委员、县委副书记,鲁中南团工委组织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共青团山东省委秘书长,山东分局工业部处长。1954年起山东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山东省委副秘书长、城市工作部副部长。1965年山东省人委秘书长。“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下放“五七”干校劳动。1970年1月胜利合成氨指挥部指挥,胜利石油化工总厂指挥。1973年8月山东省委副秘书长。1975年10月山东省委秘书长兼统战部部长。1977年1月山东省委常委、山东省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7月山东省委常委、山东省革委会副主任,对外友协山东分会会长。1977年12月山东省委常委、山东省革委会副主任,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对外友协山东分会会长。1979年7月山东省委书记兼秘书长,山东省政协副主席。1983年3月至1993年4月山东省第五、六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中共十三大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2002年4月6日因病在济南逝世,享年8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