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幸同志简介:

王永幸,1925年8月4日生,山东龙口市下丁家镇下丁家圈子村人。农业战线艰苦创业,治山治水的杰出带头人,誉称“一心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铁柱子”。1937年至1940年在本村小学读书。1938年加入儿童团。1945年6月参军,在北海分区公安局当战士。194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秋编入胶东武工队。1948年华东野战军山东兵团第七纵队,任代理排长。1949年4月以二等甲级残废军人身份复员回乡,任黄县芦凤区公所民政助理。1950年4月天响应党的号召辞去公职回村务农。1950年底当选下丁家选区主任。1951年2月芦凤区下丁家乡乡长。1952年春联合圈子村9户农民成立下丁家乡第一个互助组。1954年春带领21户农民办起红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当选管委主任。1955年3月下丁家乡党总支书记。12月联合6个初级社并成阳光高级农业合作社,当选党支部书记兼管委主任。1957年底出席山东省第三届社会主义农业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代表十个山区农业社发出“以愚公移山精神改变山区自然面貌”的倡议。1958年8月“阳光社”与周围10个高级社合并升级为“大山人民公社”,阳光社改称下丁家大队,任下丁家大队党总支书记。1965年春受群众的委托到大寨参观学习。1965年12月当选下丁家公社党委副书记,下丁家大队荣获“全国农业战线红旗单位”称号。1966年10月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去北京参加国庆观礼。1967年10月当选黄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69年4月当选中共“九大”代表。8月当选山东省贫下中农协会副主任。1970年9月15日当选中共山东省第三届委员会委员。1973年8月当选中共“十大”代表。1974年1月中共黄县县委副书记。1978年2月26日当选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79年12月28日下丁家大队受到国务院通令嘉奖,荣获“全国农业先进单位”称号。1980年8月当选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2年3月当选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86年2月退居二线,任下丁家村党总支副书记,当选龙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7年3月当选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89年9月28日出席“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1992年3月当选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1948年荣立二等功。2000年1月13日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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