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昌会,字同野,男,汉族,1896年10月23日生,山东潍县(今属潍坊市潍城区城里)人。1951年加入民革,198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八期、陆军大学特六期毕业。1918年在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八期步兵科学习。历任湖北第2混成旅见习排长、学兵连排长、连长、上尉参谋。1926年由上尉参谋升少校团附、金陵军官学校上校教官兼区队长、五省联军(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教育处长。1929年国民革命军第9军47师141旅第7团上校团长。1931年郝梦龄部54师160旅少将旅长。1932年国民革命军第9军47师副师长。1934年国民革命军第9军副军长兼47师师长。1939年国民革命军第9军军长。1942年5月第4集团军副总司令。在陆军大学(重庆)特六期将官班学习一年半。1944年春学习结束后,历任第4集团军副总司令、代理总司令。1945年9月兼任郑州日俘管理处处长。1947年3月第1战区副司令长官兼洛川指挥所主任、延安指挥所主任。1947年4月西安绥靖公署副主任职兼兵团司令官。指挥所属部队参加阻止解放军南下的壶梯山、大荔以北诸战役。1949年9月第7兵团司令官。1949年12月23日在四川德阳率部起义。1950年4月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1950年6月被特邀参加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1950年10月川北行署副主任兼工业厅长、川北土改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952年11月至1958年6月西南纺织工业管理局局长。1952年历任民革川北区分部主任委员、民革重庆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重庆市副市长、民革四川省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六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重庆市政协副主席。1979年民革中央副主席。1987年民革中央名誉副主席。1955年被授予一级解放勋章。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六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民革第三、四届中央委员,民革第五、六届中央副主席,民革中央第七届名誉副主席。因病于1992年3月23日在重庆逝世,享年9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