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鸿勋(1879~1951),字翼亭,招远县道头村人。清末秀才,同盟会会员,参加过辛亥革命,继而加入中国国民党。1915年,任招远县立高等小学校长兼县中学教员。1921年,创办道头第五高等小学。1922年后,历任招远县民团团总、勤学所长、中学事务主任、招远第二高等女子学校校长。 1938年,日军入侵胶东,王鸿勋对国民党的不抵抗主义感到失望,参加抗日宣传队,奔走胶东各地,宣传抗日救国道理。1940年,参加胶东国民党抗敌同志协会,被推选为主任。1940年8月9日夜,与儿子王檐雨回家焚烧全部家私,带领全家投身抗日洪流。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胶东行署行政委员兼农林局长、实业处长。 1942年,当选为胶东区参议会参议长,积极发动各阶层参加抗日。1947年,捐献全年津贴及5000元(北海币)支援战争,并动员夫人献出历年储蓄1万元。在动员献金献物会议上,他说;“我要倾家荡产,拿出全部老本来支援战争。”“打不倒蒋介石,我不领一切供给。” 1949年10月,王鸿勋当选为山东省政协委员。1951年7月病逝,葬于济南革命烈士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