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德清(1910-1999),曾用名彭楷珍、陈国华,福建省同安县(翔安区新店镇彭厝村)人。1926年参加农民协会和农民赤卫队,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共青团同安县委组织部部长,泉州市特委书记,晋南(晋江、南安)中心县委书记,中共靖和浦(南靖、平和、漳浦)中心县委书记,中共同安县委书记、厦门临时特支书记,闽南红军安南永德(安溪、南安、永春、德化)游击队政委,闽南第二游击支队政委。坚持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抗日战争时期,任闽南抗日义勇军独立大队大队长、新四军第二支队四团连指导员,教导总队二大队教导员、挺进纵队政治部组织科科长,二支队四团政治处主任,苏北指挥部(三纵)五团政委、第三纵队政治部副主任。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一师三旅七团团长兼政委、苏浙军区第三纵队副司令兼参谋长,解放战争时期,任苏中军区一师三旅旅长,华东野战军四纵十二师师长,渡江先遣纵队第四支队支队长,第三野战军22军、23军副军长。参加了苏中、枣庄、莱芜、孟良崮和淮海等著名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27军军长,参加抗美援朝,在第一、第二、第三次等重大战役中打出国威,率部在长津湖地区歼灭美军骑一师一个加强团,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红旗勋章。回国后任华东军区海军副司令员,东海舰队副司令员兼福建基地司令员和政委。1965年调任交通部副部长、部长,是中国共产党十二大主席团成员、十三大代表,十四大和十五大特邀代表,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55年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1999年 6月 10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