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开基,1912年3月生,曾用名刘新春,山西沁源人。193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雇工家庭出身,少年时给地主家干活。16岁开始接受革命影响,参加革命活动。1936年后历任山西省牺牲救国同盟会沁源县第一区、第三区协助员,沁源县抗日人民武装自卫队工作员,沁源县牺牲救国同盟会协理员、秘书,沁源县牺牲救国同盟会分区委员会副书记,中共沁源中心县委员会组织部副部长,中共沁源中心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长,中共沁源中心县委员会副书记;1941年1月至1943年9月任中共沁源县委员会书记;1941年1月至1943年9月任沁源县游击大队政治委员;1942年任沁源对敌围困斗争指挥部政治委员;1943年10月在中共中央党校一部学习;1945年4月至1945年6月为中共七大晋冀鲁豫代表团成员;1945年10月至1948年3月任中共太原区第一地方委员会副书记;1948年3月至1948年5月任晋冀鲁豫军区第十八军分区政治委员;1948年4月至1949年8月任中共太原区第一地方委员会书记;1948年5月至1949年8月任华北军区太岳军区(岳北军分区)第一军分区政治委员; 建国后 1949年9月至1951年3月任中共汾阳地方委员会书记;1949年9月至1951年3月任山西军区汾阳军分区政治委员;1951年5月至1953年1月任中共山西太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组织部部长;1952年9月至1953年1月任中共太原市地方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52年10月至1953年1月任中共太原市委员会直属党委书记;1953年1月至1956年5月任中共山西省委员会农村工作部第一副部长;1956年4月至1967年1月任山西省副省长;1956年至1958年任中共山西省委员会委员;1959年8月至1960年2月任山西省农业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1963年9月至1967年1月任山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65年8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1965年12月至1967年1月任山西省人民委员会农林办公室主任;1968年5月任中共山西省革命委员会常务委员;1968年5月任中共山西省革命委员会业务组副组长;1969年5月任山西省农林水利局主任。1971年4月至1979年12月任中共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1975年3月至1977年4月任中共山西省委员会组织部部长。1979年12月至1983年4月任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是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山西省党代会一至四大代表。山西省各界人民大会代表,山西省政协第一至三届委员。山西省第一至五届人大代表。1993年2月21日在太原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