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贞同志简介:

李淑贞(1913-1985),女,山东省无棣县车镇乡大李邢王村人。二十岁嫁给刘家邢王村农民刘振盛为妻。出嫁后,与公公、小姑和睦相处,全家种着十来亩薄田,过着比较艰苦的生活。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日军侵占无棣,县城和大村镇相继安设据点。共产党的地下组织为开展抗日斗争,也在刘家邢王村设立秘密交通站。交通站的同志经常接触李淑贞,发现她具有朴素的阶级感情和爱国热忱,而且有为革命尽力的要求,便在1939年发展她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从此李淑贞受党的委派, 以普通农村妇女的身份,用“走亲串门”的形式,深入敌占区,活动于伪军据点周围,穿行在日军哨卡之间,搜集情报,传送党的信札和文件,从未失误。 1940年,李淑贞的丈夫重病逝世。上有年迈的公婆,下有两周岁的幼子,生活重担全由她独力承担。1943年夏,冀鲁边区发生邢仁甫叛变事件,党组织被破坏,许多党员被杀。 三区区委书记刘振东奉命撤离无棣县境, 临行前将全区党员一年的党费512枚铜元和部分文件交给李淑贞保管。 李淑贞表示:“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决不少一份文件,少一个铜板,待形势好转,一定如数交您亲收!”刘振东撤离无棣后,日军、伪军、国民党保安第六旅轮番清乡骚扰,为防意外,李淑贞把这笔钱先是放到衣箱里,继而转移到灶膛里、炕洞里,最后密封到夹层墙里。 1945年9月无棣解放后, 刘振东回到无棣,任二区区委书记。李淑贞知道后,捎信给刘振东,提出交还文件和党费的事。但当时刘振东正忙着收集国民党“十纵”散落的枪支,扩充革命武装,改造村政权,同时,认为党费和文件应由党组织派人去取,因此,便拖延下来。此后,李淑贞又多次向刘振东提及此事,刘振东也找到当时任组织部长的王景峤,请他派人去取,均因当时忙于其他工作而未办理。1952年,刘振东调离无棣,党费之事便被搁置下来。 1956年,李淑贞由于没有文化,不能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申请退职。退职后,在村政建设中,仍不失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尽管病魔缠身,经济拮据,又加三年经济困难,十年“文化革命”,身体健康每况愈下,但李淑贞从未向党索取报酬,更没挪用党费,经常惦记的是:自己还能不能见到刘振东,交还保管多年的党费和文件。 1983年底刘振东离休,由上海回乡探亲,并专程看望阔别三十多年的李淑贞。李淑贞盼望了几十年,终于见到了当年的刘书记,感慨万千。李淑贞当即把墙掏开,搬出钱罐, 将512枚铜元和文件全部倒在土炕上,说:“刘书记,请你清点亲收!”李淑贞眼含泪水,刘振东也热泪盈眶,两位革命老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1984年,山东《支部生活》、《农村大众》以及党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先后报道了李淑贞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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