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金铎同志简介:

程金铎(1926——1987),原籍河北省海兴县边儿庄,家庭以渔为业。9岁入小学,1940年父亲死于海难,为生活所迫14岁去塘沽当学徒工。1946年回家乡任小学教员,帮助政府征收公粮、拥军支前、土改复查,194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 年11月任埕口乡党支部副书记。 1949年2 月调任海滨县青年工作委员会干事,1950 年任无棣县七区团委副书记。 1951年后历任无棣县团县委秘书、副书记、书记,1958 年任《无棣大众》报副总编辑,1960年任县委宣传部长。 1965年, 程金铎调任“四清” 工作队大队长,初在邹平,继去长山。1966年秋“四清”结束,留任邹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文化大革命”初期被夺权,他严守党的机密,保护了当地党的一批领导干部。他在基层,驻村、带河工,帮助落后村发展生产,与群众打成一片。1969年任邹平县革委常委、办公室主任,1970年任县革委副主任。1971年12月邹平县委重建,任县委副书记。他工作实事求是,深入踏实,凡认准了的,当机立断,一抓到底。他重视水利配套工程,抓张桥引黄工程、小清河穿涵工程和打井灌慨,扩大灌溉面积50万亩。1975年到媱孙村抓棉花生产,尽管房东孩子多,生活条件差,他还是坚持吃住在那里,一干就是半年多。1978年3月,程金铎调回无棣任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主任,1981年1月任县长。为抓好县志编纂工作,1982年底县史志编纂委员会成立时他亲兼主任,并确定县志办公室的经费单列, 选调人员力求精干,为县志编纂工作打下良好基础。1984年4月改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这一时期,社会上刮起一股不正之风,他作为县主要领导之一,深感这种歪风对革命队伍的腐蚀破坏性用,设防抵制不遗余力。他针对用公款吃喝的不正之风,提出“谁吃谁喝谁出钱”的主张,并且身体力行,做出表率。他一般不陪客人到招待所用餐, 有时上级 下来检查工作,实在不能脱身,才去招待一下,但他每隔一段时间,便拿着现金去招待所算一次帐。有一段时间无棣县化肥供应紧张。为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用肥,他通过老关系从淄博化肥厂购进化肥30吨,不但自己出酒出饭招待司机和来人,还自己出钱买了五公斤对虾、一袋子小枣送给化肥厂表示谢意。 程金铎从不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他妻侄在酒厂被精简,内弟求他说情,他以“不能为私情滥用职权,干预企业内部事务”回绝。有个县直单位年底给他送去冻鱼,他将鱼收下, 按市场价格付了款。1986 年程金铎患病住院,最初他让夫人每隔几天用车子推着他去透视。后来他夫人累坏了,推不了他,只好雇人。他说:“公家为我治病,花钱已经够多了,不能再加重公家的负担!”他坚持不让开发票,雇人的费用全部由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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