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继蕴 (1903~1934)女,汉族,舒城县石岗乡宋圩村人。幼随祖父读书,性聪颖。民国8年(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新文化广泛传播。开始阅读其弟宋于斯在合肥省立第六师范读书时带回的宣传新思想书刊。民国13年秋,与合肥刘敏结婚。双方志同道合,结识进步人士多人。大革命失败后,皖西地区部分党员由城市转向农村,她同他们有了更多的接触,进一步受到革命思想的熏陶。民国17年进舒城女子织布工厂做工,积极支持刘敏的革命活动。民国19年7月,刘敏到上海从事地下工作,她与之同往。上海地下党组织安排她进新华袜厂做工,参与领导工人运动。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担任中共法南区支部委员,常去各厂组织游行和罢工,发动群众支援“一·二八”淞沪抗战,民国20年7月,刘敏以中央巡视员身份,到皖西北巡视工作,在舒城组建中共舒城特区委。民国22年初,帮助组建了中共合肥临时中心县委,同年7月5日,又组建了合肥中心县委。民国23年1月,刘任书记,宋任县委委员,负责交通和保管党的机密文件,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民国23年6月30日清晨,她将连夜赶印出来的宣传品交给交通员,因交通员在分送下属党组织途中被捕,供出县委机关,她不幸被捕,押往六安,由特务头子、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苗培时亲自审理。先行收买,继施酷刑。她始终坚贞不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怒斥反动派罪行,并向党组织派往探监的人告知了秘密文件的下落。8月29日,在六安英勇就义。建国后,追认为革命烈士,编入《中华英烈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