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新民,江西省吉水人,1916年2月出生,1930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12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5月离职休养。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红军总司令部交通队战士、电话员、青年干事,一军团保卫科科员,特别支队特派员,一军团第四师十二团、第一师一团特派员;参加了中央苏区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1934年10月,随中央红军参加了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员、八路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巡视员,中央军委战地考察团团员,山西新军特务团代主任,延安军政学院学员,军委秘书厅总务处协理员,延安西北公学组织科长,中央情报部第三室机要秘书,军委作战部一局作战参谋、副科长,警备一旅第二团副参谋长。解放战争时期,参加了辽沈战役和平津战役;历任冀热辽军区特务团政委,冀热辽军区司令部作战科长,热河乌丹第二十二军分区参谋长,热河独立第三师参谋长,独立第三十三师参谋长,第四十八军一四四师参谋长,第四十八军一六一师副师长兼参谋长。解放后,负责组建了江西抚州军分区并担任司令员,参加并指挥了江西的数次剿匪战斗;曾任南京军事学院学员,广东公安第十一师师长,海军航空第五师师长,海军第一航空学校学员,海军长山要塞区参谋长,长山要塞区参谋长,荷泽军分区司令员,山东省军区参谋长、副司令员、山东省军区顾问等职。正军职待遇。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先后被中央军委授予“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2008年9月12日22时10分在济南逝世,享年92岁。本报讯 济南军区离休干部、山东省军区原顾问夏新民同志(正军职待遇),因病于2008年9月12日在济南逝世,享年92岁。夏新民同志是江西吉水人,1930年6月参加革命,同年12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科长、副参谋长、团政委、军分区司令员、师长、省军区副司令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