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训栋,1916年生,江西省吉水县人。1933年加入共青团,1934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6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1军团第1师通讯员、警卫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115师343旅686团6连指导员,团青年干事,营教导员,115师黄河支队一团团直组织干事,教导4旅10团团直、营组织干事,11团营副教导员、教导员,冀鲁豫军区第3军分区金乡县大队政委,第3军分区8团政治处主任,冀鲁豫军区独立9团副政委;解放战争时期,任冀鲁豫军区第9团副团长;建国后,任华北军区警备5团副团长,独立14团团长,华北军区后勤部车辆运输管理处处长。1964年离休,享受副军职待遇。1955年被授予上校军衔。1988年被授予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因病于1992年12月5日在北京逝世,终年7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