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源,1914年8月生,江西省吉水县人。曾用名刘三沅、刘三元。中共七大候补代表。1930年参加革命,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吉水独立团传令兵,红四军政治部传令兵,红一军团保卫局秘书,红一军团司令部译电员。曾当选为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参加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斗争和中央红军长征。1935年后,历任陕甘宁前敌指挥所译电员,中央局机要员、译电员,中央直属机关党总支书记,中央局机要科科长等职。抗战时期曾为延安马列学院第四班第四支部学员。1940年后任八路军驻渝办事处、中共南方局秘书处机要科科长,参加香港地下党工作。 1943年后,任周恩来的机要秘书。当选为中共七大候补代表,进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大后方代表团成员参加中共七大。解放战争时期到东北工作,历任黑龙江省警备第三团政治处主任,中共黑龙江省拜泉县委常务委员、县大队副政治委员,中共沈阳市和平区职工部部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2月至1953年2月任中共沈阳市和平区委书记。1953年1月至1955年3月任沈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1955年3月至1956年 7月任沈阳市监察局局长。1955年任周恩来总理办公室秘书组组长。后主动到基层工作,接受锻炼。1959年任北京化肥厂筹备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 1960年调国家民委工作,先后任政法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国家民委党委委员、党组成员。1982年任国家民委顾问。1985年离休。2000年4月16 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