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1955)。原名黄念卓,1914年9月22日生于江西省崇义县过埠乡高坌村。7岁开始上学,先后就读于河口蒙馆、高坌小学、思顺经馆、过埠普育学校,读书8年。1929年夏,于普育学校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并任高坌村党支部书记。1931年6月奉派任崇义县上堡暴动队政治委员兼特支书记,不久任上堡、麟潭、丰州游击大队政治委员,并改名为黄志勇。1932年2月调任中国工农红军独立第9师第43团2连党支部书记。7月,第43团编入红3军团第7军后,随军参加了南雄水口战役。后任红7军第19师56团政治处技术书记、第56团3连代理政治委员,红7军政治部地方工作团宣传队分队长,红3军团第6师16团俱乐部主任、第18团党总支书记、师俱乐部主任,红8军团第21师63团政治委员,参加了中央苏区第三至第五次反“围剿”。长征初期,任红8军团第23师67团政治委员,红5军团第13师39团政治委员。红一、四方面军会合后,随红四方面军南下转战川康边,曾任红四方面军红军大学上级指挥科政治教导员。到陕北后,编入中国抗日红军大学。抗日战争爆发后,任抗日军政大学训练部政治教员兼教育干事、第4大队政治处主任、第3大队政治委员,期间因工作成绩显著,获抗大颁发的“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奖状。1940年5月调任中央军委总参谋部作战科代理科长、作战室主任。翌年11月,抗大第三分校与八路军军政学院第3、4大队合组为军事学院,他调任政治部主任。1943年9月起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组织部副部长,参加了反“扫荡”斗争。抗日战争胜利后,赴东北,任干部第2团政治委员,后任冀东军区政治部副主任、第14旅副政治委员。1946年2月起任冀察热辽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独立第16旅政治委员,热中军分区政治委员兼地委书记。1947年8月任冀察热辽军区参谋长,协助司令员程子华率部参加了东北1947年秋、冬季攻势作战。1948年4月冀察热辽军区前方指挥所改称东北人民解放军前方第2指挥所,继任参谋长,后任东北野战军第2兵团前方指挥所参谋长,在辽沈战役中参与指挥了著名的塔山阻击战。后任东北野战军第13兵团参谋长,第12兵团兼湖南军区政治部主任,参加了平津、衡宝战役和湘西剿匪作战。新中国成立后,任湖南军区副政治委员,荆江分洪水利工程总指挥部副总指挥,中南军区工程兵部队政治委员,中央军委工程兵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1965年8月调任装甲兵政治委员。1969~1972年任总政治部副主任。1984年12月离职休养。是中共七大代表、中共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1955年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