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履谦 (1898~1940),字丽庵,号更生,菏泽市王浩屯镇许寺村人。早年毕业于山东省立六中,后又考入河北大学。毕业后任爱国将领吉鸿昌将军随身秘书。1934年,吉鸿昌遇难,愤然提笔书曰:“鹬蚌相争,渔人得利;大敌当前,岂先同室操戈。蒋介石国民党不御其侮反勾结日冠,毁我长城,与卖国贼何异!日冠得寸进尺,将亡我国矣!”于是他毅然解甲归田,希图以教育救国,先后任东明县及河南济源、洛宁等县教育局长。后不愿与附炎趋势之辈苟同,乃弃职回家自办教育。他首先在本村创办小学一处,后又去王浩屯创办王浩屯完小,自任校长,亲自讲课,对学生进行抗日救国教育。1935年中共中央发表“八一宣言”,杨履谦得到这一消息后,立即向全体师生宣讲;对红军长征胜利和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他异常高兴,组织师生开庆祝大会。他说:“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有救了。”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杨履谦遂即送长子杨廉阶奔赴延安参加抗日。他同其四弟、五弟,以王浩屯完小为基地,以该校师生为骨干,成立起“抗日联庄会”,率先树起抗日救国的旗帜。在他的号召下,附近各村纷纷响应,加入者达40余村。他自任抗日联庄会会长。1938年秋,抗日联庄会即组成了包括王浩屯完小年龄大的学生和青年教师在内的抗日常备队70余人。有步枪50多支。他们一边学习,一边操练,准备迎击侵华的日军。其间,杨履谦曾和考城县长于子元(地下党员)联合除掉了外号人称“王二响鞭”的土匪头子,缴获钢枪80余支,充实了抗日力量。1939年春,八路军杨得志司令员率部来到鲁西南,杨履谦主动将抗日常备队归编为冀鲁豫支队。他任四大队队长兼支队联络科长。在某部扬得志的直接领导下,杨履谦的思想觉悟迅速提高。他典卖家产购买军械马匹,供给部队转战于黄河南北。当时以反共著称的国民党濮阳专员丁树本,以10万银元的悬赏,通缉杨履谦,威胁他投降;杨履谦则以20万银元的悬赏通缉丁树本,与之针锋相对,使敌人气极败坏,而奈何他不得。1940年3月东明县抗日县政府成立,杨履谦任东明县自卫队总队长,是年6月在与汉奸石友三部作战中牺牲,年仅42岁。为纪念他,民主政府在鲁西南烈士陵园为其立了卧碑。并把其家乡所在的第七区改为“更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