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维城同志是辽宁省义县人,满族。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由共青团员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4年参加东北军。西安事变爆发后,他积极宣传中共中央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七·七”事变后,为密切东北军与八路军的关系做了大量工作。1942年后,任山东军区副师长兼政治部主任、山东行政委员会委员兼外事委员会副主任。抗日战争胜利后,任齐齐哈尔护路军司令员兼齐齐哈尔铁路局局长、西满护路军司令员兼中长铁路滨洲线区军事代表、西满铁路局副局长、第四野战军后勤铁道运输司令部司令员、天津铁道处处长、军委铁道部驻徐州护运司令部司令员、华中军区铁道运输司令部司令员、武汉军管会铁道处处长、铁道兵团前进指挥所副司令员、衡阳铁路局局长等职,圆满完成了抢修、保卫铁路和支援我军作战的任务。抗美援朝中,任中国人民志愿军新建铁路指挥局局长、志愿军铁道兵指挥所司令员。回国后,任铁道兵第一指挥所司令员、铁道兵第二副司令员、铁道兵副司令员等职,参与指挥修建了黎湛、鹰厦、包兰、嫩林、川黔、贵昆、成昆等铁路。10年动乱期间,他同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进行了坚决斗争。粉碎“四人帮”后,他任铁道部副部长、部长,率领全路职工在运输生产建设中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他是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常委。他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郭维城同志为创立和建设人民铁道兵,发展我国铁路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他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他思想作风正派,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作风民主,联系群众,保持了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