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其人(1910.11----1991.10),山东莱芜人。原名任瑞先。1925年县农业学校毕业后在莱芜古嬴纱厂当学徒工,1927年到国民党莱芜县党部石印局当工友。受进步思想的影响,秘密传播革命思想。1929年到县农会工作,193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莱芜县委委员兼县农会特别支部书记。1933年秋受命组建县委秘密联络点——文成书局,以“掌柜”身份进行工作。文成书局开展活动两年多,有效地承担起了全县范围内党的秘密联络任务。1935年刘伯戈、周茂森叛变后,王其人转移到山西绛县一带,继续进行革命活动。抗日战争爆发后回到莱芜,参加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1939年1月,任中共山东分局总务处处长、组织部组织科科长。1940年春任单县县委书记,1941年和1943年,先后入山东省委党校、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45年作为山东分局党代表出席党的“七大”。1945年11月自延安到达沈阳,被任命为旅顺市委书记。1949年4月被抽调南下,后任南昌市委副书记。1950年调汉口任中南人民监委财经监察处处长,后任监委副秘书长、秘书长。1954年12月赴新疆任新疆中苏石油公司党委书记。在任期间为克拉玛依油田建立、南疆石油勘探和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殚精竭虑。1964年,调任乌鲁木齐市委第二书记兼第一副市长。到任后主持建设了钢铁厂、南梁水库、乌拉泊农场等重大工程,为整顿和治理乌鲁木齐市容实施了多项重大项目。“文化大革命”中王其人身心受到严重摧残。1978年,调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1982年离休后到山东泰安安置休养,(自治区副主席待遇)1991年10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