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1949) 丛吉滋,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草庙子镇北郭格村人。丛吉滋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1944年8月,参加了文登县独立营。入伍后,他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文化知识,苦练杀敌本领,不断提高自己的军事和政治素质。1946年在山东五师十三团时,三次战斗中,个人歼敌103名,缴获武器150多件。1947年12月23日,丛吉滋所在部队奉命向盘踞在莱阳城的国民党军发动进攻。当时,身为政治指导员的丛吉滋,又担当起机枪射手的角色。当夜战斗打响后,他用机枪掩护战友插入敌后,对敌人形成夹攻之势。战斗中,他针对面临的艰巨任务和敌情,根据实战经验,不时地调整着机枪射角,向敌人猛烈地扫射。敌人被他弄得竟不知进攻部队的具体方位,进攻部队趁机向敌人发起冲锋。正在这时,丛吉滋被敌人的手榴弹炸伤了头部,血流不止,但他毫不顾及,更加猛烈地向敌人阵地扫射,对取得战斗的胜利,起到了重要作用。战斗结束后,部队授予他“战斗模范”和“模范党员”的荣誉称号。1949年1月,丛吉滋在淮海战役即将结束时,不幸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