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炳宸 (1898 -1939)字星坦,男,汉族,金乡县金乡镇高庄 村人。 自幼身强力壮,性耿直,慷慨好义,胆识过人,练有一身好拳 脚。18岁时受雇于本村高家地主看家护院,后应募在金乡县警备 队当骑兵。1929年去即墨县警备队任职。1935年初任即墨县民 团大队长。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协助即墨县长史景洲、训练大队长李 成功组织防务。1938年1月17日日军侵占即墨县城后,只身前往 莱阳,在店集成立即墨县抗日游击队指挥部,并任指挥,大队编为 两个团,2000余人,号称“韩部”。1938年4月率部在莱阳大河头 村袭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第七大队, 缴七大队枪械,并将大队长兼政委袁超拘押。秦和珍派其表亲高 志华前去磋商,其欣然欢迎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主张,并留高志 华任一团副团长。1938年4月底率部向据守即墨县城的日军发 起猛烈进攻。1938年5月初协同赵世恪等游击队收复即墨县城, 后回旋于范戈庄、马坪、皋虞等地打击日军。1938年底兵饷困难, 在其干爹王德庭的怂勇下投靠日军。1939年3月5日(已卯正月 十五日),其部协同日军“扫荡”王村岛,将丰城栲栳一带洗劫一 空,部分商船化为灰烬。降日后,日军始终未给一枪一弹,并多次 协迫其接受改编,其幡然醒悟重新走上抗日道路。1939年5月与 国民党山东省第十三区保安司令赵保元部合并,改编为保安第二 旅,任第十三区保安副司令。1939年11月9日日军由平度、即墨 两路进犯莱阳,1939年11月10日7时抵莱西郭家庄一带。其率 部截击平度一路日军,与日军主力遭遇,当即展开血战,在强攻大 埠沟制高点时,赤膊在前,手举匣枪率众杀向敌阵,虽身中数弹仍 裹伤指挥战斗,将日军压制在大埠沟上,直至15时主动撤退。此 战歼敌数卡车,其部伤亡500余人。1939年11月11日,在被送往 莱阳途中因伤势过重,流血过多而以身殉国。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追赠其为陆军少将。 ( —1939),山东省即墨县人。生年不详。原任即墨县公安局局长。韩炳宸部最盛时期约1000人,主要活动于莱阳、即墨一带。 1938年2月15日,即墨县抗日军民在下普东举行武装起义,成立“三军”七大队。不久,奉命东上,途经即墨县河头村,突然遭即墨县民团大队长韩炳宸部袭击,起义部队被打散。3月,韩炳宸在即墨东北部成立东海抗日指挥部,韩炳宸任指挥,后投敌,编为自卫团,不久又反正。4月,杀害了“三军”派到其部队作统战工作的胶东特委委员刘振民。 1939年7月,赵保原派人说服韩炳宸与其合作,韩炳宸即归顺十三区。韩炳宸将部队开往莱阳境内,被委任为十三区保安司令部少将副司令。11月,日伪军分两路进攻莱阳。赵保原闻悉日伪军攻打莱阳,决定在日庄一带阻击西路日军,十三区保安司令部副司令韩炳宸当众请缨率两个团700人奔赴日庄构筑工事。11日战斗打响,韩炳宸亲临阵地前沿,身先士卒,振臂疾呼,带领士兵冲入敌阵,战局很快逆转,将日军击退,当部队乘胜追击时,韩炳宸腹部中弹,抬至后方当夜牺牲。建国后被追认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