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昌(1918~1981)莱芜市羊里村人。193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1月参加抗日工作,先后担任乡、县税务局长、专区工商分局科长等职。一直在艰苦和危险的环境中从事党的商业和财贸工作,为粉碎敌人对沂蒙山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封锁做出了贡献。建国初期,先后任杭州市贸易公司经理、浙江省商业厅副厅长。1954年后,从事化工工作,相继任化工部吉林工程公司副经理,重工业部吉林工程总公司第二公司经理,化工部吉林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省化工建设公司经理、化工厅副厅长、轻化厅厅长,中共呼和浩特市委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局长、党组书记,中共包头市委书记,山西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兼山西化肥厂厂长、党委副书记。在长期工作中,他重视培养科技人才,悉心钻研化工理论,写有15万字的化工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