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1943)原名李美庆,曾用名李梅青。新泰市西南关村人。1923年上学,后考入县师范讲习所,半年后转入山东省立第一师范。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反帝爱国运动。193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夏,在新泰县立第一小学建立共青团特别支部,任书记。1933年2月27日,在参加中共山东省委党团干部训练班学习时,因叛徒告密被国民党捕共队逮捕,在狱中数次参加党组织发动的绝食斗争。1937年11月获释回新泰,任中共新泰县工委委员。1938年1月,他和董琰一起,带领20余人参加徂徕山武装起义,5月回地方工作,6月先后任中共新泰县委委员、宣传部长,7月组织上安排到国民党第69军政治部任新泰县民运指导员,11月任新泰县独立营政治委员,12月任泰山特委第一大队政治处主任。1939年6月,日伪军对鲁中区进行“扫荡”,他率一个连冲出敌人的包围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曾指挥军民一举歼灭土顽史怀仁部,缴获步枪70余支。同年11月后,先后任泰山军分区政治部主任、泰山地委委员、敌工部长等职。他坚持学习,倡议组织小乐队,组织部队编写战史,收集整理典型战例39个,写成两万多字的资料。他平易近人,从不摆干部架子。1943年8月13日夜,李枚青外出开会,途经莱芜县上游河时,遭日军伏击,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