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效三(1905—1973),曾用名赵德立。山东省东平县彭集镇人。1924年考入济南中学,1928年赴北平读书,1931年12月参加北平青年学生南下请愿团,1935年春在日本早稻田大学留学。1937年9月返回家乡,在苇子河村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1月参加八路军山东纵队第六支队任敌工科科长,1939年3月任东平县五区抗日动委会主任,5月任五区第一任抗日区长。1940年5月,在泰西地区开展的“红五月”借粮运动中,他说服父亲将几百亩土地交给农会。1942年4月任东平县县长,9月兼任一区区委书记,1943年9月任东平县委书记,11月兼任东平县县大队政委,1945年6月任冀鲁豫八专署一办副主任,1946年任菏泽市市长,1947年任河南省荥阳县副县长,1949年夏调武汉接管市商品检验局并任军代表,后任广州市商品检验局局长、广东省外贸局副局长等职。1973年7月在济宁病逝。